2013年河南南阳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10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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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15日。8:30至18:30
报名地点:南阳市二十二中院内(工业路与红庙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编制计划内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109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应聘者本人或父母一方或配偶属于南阳市户籍。
三、资格条件
1、应聘者应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南阳幼师和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6、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职位(见附表)
五、招聘办法
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等(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签约者不需开具未就业证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和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持组织、人社部门的证明。
3、填写《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在南阳教育网站(网址:www.nyedu.net)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时,每人须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
4、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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