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招聘人员53人公告(2)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周六)上午8:30~12: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4小时。
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采用100分制,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进入面试。如出现参考人员成绩都未达到60分的情况,则该岗位此次招考取消。
2、面试。
面试采用问答形式,面试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就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对专业的理解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要求达到70分,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参考人员总成绩都未达到70分的情况,则该岗位此次招考取消。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将公布名单,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2388001、22388022;联系人:李慧清、王沛
附件: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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