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深圳南山区党群系统招考雇员公告(2)
四、面试及相关测试
1、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招考单位负责具体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下午16:00后公布,考生可登陆南山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nsqfy.chinacourt.org/)查询。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成绩排名与所招雇人数相同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进入体检范围,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2、速录员岗位:面试之前将根据岗位要求(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速录员资格证书或经亚伟速录测试达到140字/分钟以上),对报名时未能提供速录员资格证书的考生,由我院组织速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南山区委组织部网站(网址http://www.szns.gov.cn/zzb/)和南山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8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二)考生工作经历以考生从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后到人事部门报到的时间为准,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算工作经历。
(三)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9〕6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雇员招录职位表
附件2:南山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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