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④若考生自愿放弃受聘或不按期报到,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若考试某环节中考生放弃考试或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原因不符合应聘条件,则按前一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合格者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⑤总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⑥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铁岭教育信息网(www.ntledu.cn)上公布,拟录用人选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在铁岭市教育信息网(www.ntledu.cn)、铁岭人事人才网(www.tlrc.gov.cn)、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ntl.hrss.gov.cn)上公示。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
七、公示和录用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录用者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者为合同制身份,不落人事关系,档案由人才中心代理。被录用者工资由市财政拨款,享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被录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八、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8月30日上午9时—10时30分。
考试地点:铁岭市新城区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技师学院)
九、应聘人员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铁岭人事人才网查阅本人考生编号、考场号、座位号,自行填入准考证对应位置。网址:WWW.tlrc.gov.cn
十、各阶段考试结果于考试结束后在铁岭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
十一、在职人员被录用后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十二、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进入面试阶段使用。
联系电话:74847960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