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荥阳市招聘法院司法协助人员公告(2)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各100分。笔试有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
(二)面试。根据笔试有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实际操作)两种形式进行,各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有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试×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有效成绩×50%+面试有效成绩×50%。
(三)注意事项
1、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始终,凡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执行1280元/月/人,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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