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招专业技术人员(2)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定于2013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考场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心理学基本理论的认识及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认识等。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能进入试室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1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到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含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3.面试(试讲、实操)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含答辩)和实操(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和实操(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教师岗位试讲完毕进行答辩。非教师岗位作自我介绍后进行答辩。
(3)参加面试人员于当天上午8: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4)面试评委小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5)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试讲(含答辩)、答辩和实操(或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含答辩)成绩×50%+实操(或能力测试)×50%;非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答辩成绩×50%+实操(或能力测试)×50%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之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产生差额,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组织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说明的问题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址http://www.gdgm.net,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7-88568966,88568105 陈老师(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三)本公告由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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