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3.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要素包括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言语表达等能力。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评委小组:由省财政厅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7)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体检
1.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人选,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三)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组织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人选,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财政厅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投诉电话:020-83170292、83170317。
广东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单位简介.doc
广东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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