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业余体育学校招录工作人员(2)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业余体育学校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执行。区人民医院定为体检单位。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区业余体育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程序及要求按照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在区编办、区委宣传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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