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20名(4)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一式3份(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④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应试者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试讲时间、地点、所用教材将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于试讲全部结束后适时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的安置,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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