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2)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的掌握、运用能力),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设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计算并汇总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本人,考生可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一楼公告栏上对个人成绩和面试通知进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地点设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职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两门笔试科目的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其他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最终考试成绩、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桂林市公路管理处统一组织到桂林市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一楼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毕业院校、监督电话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单位的聘用文件和报到通知按时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纳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工作岗位统一调配。
五、工作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和违反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013年8月2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