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文山州农业系统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2)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医疗机构届时由州农业局指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考核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的方式进行。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确定
1、各参加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综合评分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分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2、招聘对象确定后,聘用手续按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聘用规定办理。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代理。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文山市环城北路5号文山州农业局
联 系 人:梁玉仙、何刚
联系电话:2195832、2197561(传真)
附:招聘计划表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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