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保山市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3年9月17日—9月18日到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均为100分。
⑵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
3.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
《综合知识》: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30—16:30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参考书目:由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编写中心编写、卫晓东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县检察院警务保障员、县人武部财会、打字员、驾驶员《综合知识》不含第六编《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和第七编《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的培育与开发》。
6.查分: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由申请复查人写出书面申请书,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委托阅卷机构进行复查,复查结束后,公布复查情况。申请人只能申请复查本人的笔试成绩。
(二)专业技能考试
驾驶员、打字员岗位专业技能考试采取实际操作测试,驾驶员岗位实行驾驶技术操作场地考试,满分100分;打字员岗位实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满分100分。
1.驾驶员驾驶技术操作场地考试和打字员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 驾驶员、打字员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
驾驶员、打字员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6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县检察院警务保障员岗位、县人武部财会岗位以综合知识考试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得分,驾驶员、打字员以综合知识考试成绩×6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的得分确定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1:2的,则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的人员需向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的实施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则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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