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清水河县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30人
根据《清水河县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 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聘用计划
我县计划招考聘用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定向招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8名,蒙汉兼通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幼儿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幼儿教育教学基本功;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聘用后,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果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自然解聘);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专业要求:幼教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院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蒙汉语兼通”人员不限专业);
6、户籍要求:具有清水河县户籍(“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蒙汉语兼通”人员不限户籍);
7、年龄要求: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1977年8月28日之后出生;
8、根据《内蒙古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是截止2013年8月28日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的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08年8月28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6、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9月2日(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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