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财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2)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个人亲笔填写的《河南财专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推荐2)1式2份;
②打印的自荐材料1份;
③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④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资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均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测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测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测试人选。
对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试讲测试,由学校按招聘专业成立若干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相应学科的专家、学校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对其他岗位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由相应学科的专家及部门领导、部门骨干组成若干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能力测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入围人选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为本人思想作风、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考察时,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半年,博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办理招聘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0371-65802904(河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289(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808990(河南省财政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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