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电话2833311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中山路5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513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深圳市大鹏新区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 报考者请一并提交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2篇。
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面试
由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公示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示7天,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派遣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工作。
五、工资福利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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