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胸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3)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为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22200000*3321
联系地址:淮海西路241号3号楼1204室人事科
邮政编码:200030
上海市胸科医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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