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政审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派出所、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和政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聘人员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1、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及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报考职位,对报名者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进行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在乡镇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审定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①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没有考核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笔试
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答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并在联合办公楼公示栏和巴楚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bachu.gov.cn )公示。同时,告知面试地点及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评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联合办公楼公示栏和巴楚县公众信息网(www.bachu.gov.cn )公示。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报名点和网上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在巴楚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bachu.gov.cn )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考事项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工资待遇及聘用
凡经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考事项合格人员,享受巴楚县县聘事业编同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三年,期满后视其表现予以续签或解聘。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1、对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巴楚县纪检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招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3、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巴楚县组织的任何招考。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14075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6213841
附件:
1、 《2013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 《2013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 《2013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4、 《2013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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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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