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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招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告(3)

A+ A- 2013-08-26 11:50  |  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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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能测评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分别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消防网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3674。

  咨询电话:

  市公安消防支队 0990-624676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0-6223292。

  附件:

 
1、2013年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计划表
 
2、2013年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专业参考目录
以上附件打包下载:点击下载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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