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昌吉州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拔2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
正科级职位:2个。
1、A职位,哈萨克族,限男性;
2、B职位,回族,限男性;
以上职位不确定具体岗位,公开选拔结束后,由州检察院党组根据干部综合成绩、德才表现、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统筹调配。
二、公开选拔范围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面向全州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正式在编人员中进行公开选拔。
(二)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检察员、助理审判员资格以上法律职称或者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各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2、须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或任正科级职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
4、本方案中所涉及的年龄、任职年限等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和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自《昌吉州人民检察院2013年面向全州检察机关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可从昌吉党建网(cj.xjkunlun.cn)、昌吉州人社局门户网(cjrs.gov.cn)、西部庭州网(cj.gov.cn)下载《州检察院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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