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2)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3年8月26日至8月29日17:00前到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及优待对象
1、加分及免笔试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洛龙区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时间2013年8月31日);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在洛龙区工作兼职洛龙区农村学校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此次农村学校教师职位,并承诺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至少满5年的考生,可自愿申请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或免于笔试的优惠政策。申请免笔试的,笔试成绩按此次考试所报职位相应学科卷面成绩最高分计算。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和免笔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洛龙区招聘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1)或《2013年洛龙区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免笔试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提交地点: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龙区行政中心6楼602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或享受优待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优待资格,不享受加分优待政策。
4、其他
洛龙区纪委(监察局)、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龙区教育局对经审核符合加分及优待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或免试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两张试卷卷面满分分别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85%,英语占笔试卷面成绩的知识15%。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小学按报考的1、2两类地域学校分专业排序),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环节。
笔试有一科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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