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
附件:广州市社会福利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招聘职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招聘对象 | 其他条件 | |||
特殊教育教师 | 2 | 音乐学类 | 全日制音乐学院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
5 | 师范教育类 | 本科以上学历(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人员须具备教师资格证。 | |||
护士 | 6 | 护理学 | 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社会人员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相应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
康复治疗师 | 3 | 康复治疗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
药剂师 | 1 | 药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人员须具有药师职业资格。 | |
临床医师 | 2 | 临床医学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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