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招聘社区工作者2名(2)
三、工作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税前工资的80%计发;
2.聘用人员薪酬参照《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穗民[2010]229号),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福利含带薪年假、培训、节日补贴、高温津贴等。
【招聘流程】
1.发送个人简历。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者,请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能力的证明材料发送至seqfwzx@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应聘+姓名”;
2.通知进行面试考核。经资料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应聘者如于2013年10月30日前未获通知参加面试,可视作应聘不成功,个人简历及个人资料会作销毁处理;
3.根据招聘条件和面试、考核情况决定聘用人选;
4.聘用人选确定后,通知本人进入试用期;
5.聘用人试用期满后经评审为合格,转为正式员工予以录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3762795
招聘邮箱:seqfwzx@163.com
地址:越秀区较场西路东关汛3号
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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