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15名(2)
3、报名要求
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②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现场填报的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凡不符合要求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3:1,则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
6、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3年 9月 19 日至20 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报考中文、法律及不限专业的人员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二科;报考计算机、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检验、医学、药学的人员笔试为《专业知识》、《申论》。各科满分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2013年 9月21日上午8:30至10:30为《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5:00至17:30为《申论》。
②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分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考核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2、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及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 2718989 5188091
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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