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惠州市龙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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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3年 9 月16 日— 9 月18 日
报名地点:龙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和龙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府[2010]96号)和龙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使用2名事业编制指标公开招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楚,无现实政治问题;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8月31日);
5、符合政法委特殊岗位相关要求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龙门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 9 月16 日— 9 月18 日。
(二)报名地点:龙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 ),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工作单位意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财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的,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期间,报名者本人持有关证书、证明等到龙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完全提交报考所须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到龙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接受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均需达到该科总分60%以上为合格,应聘人员单科分数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才能进入应聘下一程序,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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