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城市规划展览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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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
五、考试
(一)考务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招聘研究生以上人才可免笔试,仅进行面试。本次招聘只组织面试。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二)考试及计分方法
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支出。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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