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招聘专职消防管理人员4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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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星期一)早8:30至9月8日(星期日)晚22:00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加强与改进消防试点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条件
(一) 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编外合同制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招录后5名在区消安办工作,其余42名委派到天河区辖内21条街道开展加强和改进消防试点各项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运用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消防网格化工作;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6、工作区域为天河区辖内,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懂粤语、有驾照、会驾驶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星期一)早8:30至9月8日(星期日)晚22:00。
2、报名方式:登陆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填写后发邮件至thxfzp@163.com。
3、初审:经区消安委初审合格,可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9月10日8:30前在天河区信息网公布。如有异议,请于9月10日12:00前致电区消安委咨询,逾期视为无异议。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于9月11日17:00前发回报名人员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日期为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在准考证内注明。
2、笔试的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笔试的方式:笔试由区消安委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按50%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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