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2)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完成。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是6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40%。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应试者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60%。笔试完成后,根据报考每一职位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事业单位招考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体检项目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不能完成招录任务时,再按总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通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后,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报区编办批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