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东莞市长安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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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7日(共3天)。
报名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八楼组织人事办公室(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
长安镇参加2013年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有法律服务所、图书馆、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等4个单位。这4个单位直属长安镇人民政府管理,经费按照财政补助一类核拨。因业务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长安镇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6名,工勤岗位2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非东莞户籍人员报名需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第(一)至第(五)款。
(8)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勤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所有岗位均需要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的基层工作经验证明;
(5)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只有申请验证的回执,必须在考察阶段前提供);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版);
(7)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7日(共3天)。
4、报名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八楼组织人事办公室(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长安镇组织人事办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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