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从化市人民法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进行。
①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②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行政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③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场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场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④笔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笔试总分按100分计算)的考生中,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发出《面试通知书》。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从化市政府网”统一公布。
2、面试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进行。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②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求职动机与职业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③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要求进场参加面试。
④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并在“从化市政府网”统一公布。
(五)体检
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总分按100分计算)不列为体检对象。符合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确定的人选体检不合格,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六)政审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组成政审考察工作小组分别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主要审查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如政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从化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八)聘用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聘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事业编制司法警察不授予警衔,不享受公务员编制司法警察的各项津贴。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本公告未写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作解释说明。
本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7926507。
附件:1、附件1:2013年从化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附件2:从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从化市委组织部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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