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招聘183人(2)
招聘公告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施方案拟定,经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兴安日报》、兴安盟广播电视台、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网址:www.wlht.gov.cn )、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网址:hppt://www.hcjyxx.com/)、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 )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自行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盟人事考试网自行填报、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聘过程应使用同一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得报名)、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还须携带服务期满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乌兰浩特市政府办公大楼)进行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与笔试费用。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9月18日,逾期不候。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2013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12年毕业生减半收取)。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招聘条件,确认本人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并对所填报名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的报名表等材料以及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最后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考试和储备资格。原则上应聘人员须本人履行报名手续,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3、报名应聘人数与各岗位储备人数达到4: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主管机关核准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和调整储备计划,并将调整后的储备计划于笔试开考前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将资格初审合格、 报名手续完备的应聘人员报名表于2013年9月22日别送交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盟人事考试中心。盟人事考试中心根据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交的报名表确认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并于笔试开始前3天发放笔试准考证,由应聘人员自行从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为一张试卷,满分各为120分,考试时间各为90分钟。幼儿教师公共科目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专业科目的笔试内容为高中阶段语文和数学。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科目的笔试内容为各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语文字试题对待。
4、笔试于2013年9月28日在乌兰浩特市举行,具体地点和日期见笔试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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