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大同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公告(3)
报请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不达3:1的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岗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5.体检与考察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体检由山西大同大学组织实施。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管理等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通过函调、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①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②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于近三年在原工作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④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6.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原则上不进行递补。
7.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省教育厅网、山西大同大学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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