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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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考评中心
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长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长寿区镇畜牧站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的考生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聘用单位。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长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名,其中考核招聘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附件1《长寿区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㈠ 凡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性别、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㈡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2.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7.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9.现役军人;10.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㈢ 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3.报考专业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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