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备考交流QQ群:179235718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10日
报名地点:惠城区人社局事业股报名(区政府1号楼139室)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属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林业站属财政拨款单位,主要职责是做好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执行属财政拨款单位,主要职责是做好农业有关技术常规政策的指导,坚持农业科学技术实验示范及推广工作,积极推广科技成果,积极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服务于农民;定期组织种植进行培训、技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
文化站为我镇属下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和体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弘扬地方文化,组织艺术和体育培训;指导各村委会搞好社会文化和群众体育事业等。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代码专业学历
林业站职员2D01经济学类或财务管理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职员2D02行政管理大专或以上
文化站职员1D03艺术设计类大专或以上
有意应聘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78年10月31日至199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实行聘用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与招聘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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