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荔湾区经济贸易局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公告(2)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2013年9月17日至9月30日在广州荔湾信息网(网址:http://www.lw.gov.cn/ )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从2013年9月22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经济贸易局507室,地址:广州市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地铁一号线D出口向西行500米)。
3.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大一寸彩色光面照片2张,户口簿(或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本人)。
4.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荔湾区经济贸易局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给予通知参加集中笔试及面试。
(四)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试:面试采取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拟招聘人员1:3比例选取笔试前6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测试主要内容包括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
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考察合格者初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信息网(网址:http://www.lw.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办理合同签订手续,试用期3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荔湾网(网址:http://www.lw.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经济贸易局人事监察科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咨询电话:81504311。
荔湾区经济贸易局
2013年9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