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招聘普通雇员9名公告(2)
三、考试
若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少于(含)10人,则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多于10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面试由大鹏新区南澳党工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百分之五十,面试成绩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新区组织人事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将拟雇人员名单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3个月内,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雇用合同,合同需明确在本单位服务期限至少满两年。
六、其它事项
(一)年龄、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南澳工委组织部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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