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荔湾区冲口街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至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
荔湾区冲口街道办事处(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五楼党政办,联系电话:81590717、81892697。
3.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荔湾区冲口街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党务知识、公文写作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数的比例为5:1。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招聘职数的比例为1:1。
(三)体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对拟聘用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试用期合格的,由街道与其正式签定用工合同。
冲口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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