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农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名公告(2)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考试。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开考。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进行总体评价。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政审、体检和考核:
依合格的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政审、体检和考核人选。政审由市农业局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政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招聘管理及薪酬
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规定,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加薪按市政府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佛山市农业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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