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技术标准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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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17日17:00时
佛山市技术标准研究院是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 咨询师1名,从事标准化、质量技术服务工作。
2. 节能工程师1名,从事清洁生产审核、能效测试等节能技术服务工作。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师1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4. 设备管理员1名,从事教学用特种设备和其它设备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5. 行政助理1名,从事文秘工作、日常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一:咨询师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 机械类、仪器仪表类、工业电气自动化类专业;
3. 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4. 具有标准化、质量中级以上职称;
5. 从事标准化、质量技术服务工作5年以上;
岗位二:节能工程师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 热能核能类、环境类专业;
3. 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4. 具有热能动力及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 从事节能技术服务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
岗位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师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 机械类、农学类专业;
3. 年龄4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4. 具有机电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5年以上;具有省安监签发的教员证、省环保厅签发的环境辐射检测辅导老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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