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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A+ A- 2013-09-18 13:55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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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9月26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疆地矿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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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作人员共2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为自治区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设29个全额预算县(处)级事业单位。自治区地矿局是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专业队伍,承担着全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地质、水文、地质环境调查以及矿产资源、水资源、工程施工、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任务;承担着基础地质研究、成矿规律研究、重大地质学科综合研究和区域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等综合研究任务;通过地质勘探、物化探、测绘、实验测试等手段,为自治区工、农、牧、林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提供矿产资源地、水资源地,为防治地质灾害、农田土壤改良以及防病改水工作提供重要资料。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薛洪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胡天山 副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

  成 员:冯 京 副总工程师、地质(科技外事)处处长

  郭兰在 副总经济师、财务处处长

  王锦江 政治部副主任

  王洪涛 监察室主任

  李荣烈 宣传教育处处长

  为切实加强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招聘工作,审核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督查招聘过程,研究解决招聘过程中的重大和疑难问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地矿局政治部设立办公室,由局副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胡天山同志负责,联系电话:0991-4856216

  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指导和督查所属事业单位地矿类专业毕业生的招聘工作,负责非地矿专业毕业生的招聘组织工作,办理聘用手续等。

  自治区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地矿类专业毕业生招聘的组织与实施。由主管领导负责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招聘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人事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核准后的招聘方案开展工作。

  自治区地矿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六、成立招聘监督领导小组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地矿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 长:张铭华 局纪检组(监察室)副主任

  监督员:范新丽 局纪检组(监察室)副调研员

  监督电话:0991—4856217

  七、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83年1月1日以后),以具体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准;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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