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盐田区委政法委招考普通雇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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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822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公开招考1名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和职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雇员素质测试合格证限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体招考职位及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822室),联系电话:25228907;
3、报名方法:(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2)个人条件须与职位要求一致;(3)报名时提供材料;
4、所需材料:《盐田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测试合格证》、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历证明等。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接受报名和资格初审。
5、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6、初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适岗能力测评准考证。初审合格名单、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于9月23日下午17:30后在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 )公布。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雇用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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