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临沧市临翔区纪委监察局招聘驾驶员公告(2)
3.综合考察: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报经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委监察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
4.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开考:原则上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达1:2的比例方可开考,若应聘人数等于招聘岗位数时,报经临翔区纪委监察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招聘岗位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公示
1.体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公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区纪委监察局政务公示栏和临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人社局批准后,由区纪委监察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用工合同一年一签。
三、其他相关事宜
(一)岗位待遇。岗位薪酬参照机关工勤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同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受聘人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监督。为保证区纪委监察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的公平、公正,由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83—2127917。本次招聘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周宗娅
联系电话:0883—2166306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委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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