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沈阳于洪区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于洪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设置:(此次招聘19个岗位共计20人)
1.区人民医院5人:临床(骨外)1人,临床(麻醉)1人,护理(血透析)2人,护理(手术室)1人;
2.于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全科)1人;
3.城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临床(全科)1人,护理1人;
4.陵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全科)1人;
5.造化卫生院2人:临床(妇产科)1人,临床(内科)1人;
6.马三家中心卫生院护理1人;
7.平罗中心卫生院2人:临床(普外)1人,临床(内科)1人;
8.光辉解放卫生院临床(内科)1人;
9.光辉老边卫生院临床(内科)1人;
10.大兴卫生院3人:临床(普外)1人,临床(内科)1人,护理1人;
11.卫生工作者协会护理1人。
(二)岗位性质: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并享受“五险”待遇;不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在取得相应资格前发放见习期工资。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具体资格条件
1.所有岗位要求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报考临床岗位要求具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护理岗位要求具有医学院校护理类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须具有医学院校护理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临床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岗位要求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2012、201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30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按照提示进行学历验证(中专除外)。
2.报名地点:于洪区卫生局401室(于洪区黄海路8号),联系电话:25833331。
3.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除外),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以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护士证等。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报名者所持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当场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