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沈阳于洪区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五、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4.以不少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笔试结束后,在于洪区政府网公布。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七、总成绩计算
1.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权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4.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于洪区政府网上公布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附1:2013年辽宁沈阳于洪区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附2:2013年辽宁沈阳于洪区招聘学历验证须知.doc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