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桂林理工大学招聘相关工作人员20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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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4日至10月15日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和《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桂理工人[2009]3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我校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开展各类人才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的对象主要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专2013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3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辅导员)、教辅科研、管理和工勤技能人员202名(桂林理工大学196名,附属小学6名),其中专任教师166名(桂林理工大学教师160名,附属小学教师6名),辅导员(教师)10名,教辅科研人员14名,管理人员10名,工勤技能人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五、招聘性质及待遇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事业编制,工勤人员使用事业单位后勤服务聘用控制数办理进入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编制,工资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必备条件
1、专任教师
高校教师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法语、英语、三维动画专业其职称可放宽至讲师及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后生);如应聘者为学校急需引进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其学历和职称条件可放宽至本科并中级职称。
附属小学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类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在40周岁以下(英语教育要求35周岁以下,美术类要求30周岁以下)。
2、专职学生辅导员(教师)
高校学生辅导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生)。专业不限,但所学专业与我校本科专业设置相同或相近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教辅科研人员
实验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高校实验教辅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生)。
医务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及3年以上医院临床医务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生)。
基建审计、财务审计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高校基建审计、财务审计工作经历,土木工程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建筑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会计、财政学专业具有会计师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生)。
工程技术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园林、绿化设计及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生)。
4、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生)。
5、工勤技能人员
工勤技能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钳工专业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专业具有电工操作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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