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涉外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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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9:00时至2013年10月17日17:00时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涉外就业服务中心(下称招聘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外国人就业管理员(科员)1名,从事外国人就业管理工作,需具备较高的英语翻译水平。
涉外服务项目机构管理员(科员)1名,从事涉外就业服务工作,需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外国人就业管理员岗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英语专业毕业,有较强笔译及口语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31日);
2.涉外服务项目机构管理员岗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行政管理、经济学、法学、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毕业,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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