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高级工程师1名公告(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纪监审题办公室和基建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及时间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考核由学校领导、人力资源处、纪监审题办公室和基建处组成7人的面试小组。
(四)体检
学校根据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和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须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双面打印)。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今后工作设想等。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单位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34113286
邮政编码:510303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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