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2)
四、考试
(一)笔试: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如达不到1:3的报考比例将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考职位。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60分为合格分数线。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本人。
(二)资格复核:在面试前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递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往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如达不到1:5比例则按照实际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面试名单、时间、地点都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每个岗位按应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市地震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为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招聘的相关信息会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九、具体工作联系人
联系方式:曾晓晴 020-83124799,18665658712;
关 娜 020-86043717,15915758139 。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长红村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七楼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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