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歌舞剧院招聘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天津备考交流QQ群:171614086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19日,每天9:00——17:00(中午12:00-14:00休息)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似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概括
天津歌舞剧院自建院以来,倾注了几代艺术家的心智,拥有著名歌唱家于淑珍、关牧村和人民音乐家施光南等众多卓有成就的艺术家。目前已是一支拥有歌舞团、歌剧团、芭蕾舞团、民族乐团四个演出实体和舞台美术中心、培训中心350余人的大型综合性表演团体。多年来,创作演出民族舞剧二十余部,外国经典芭蕾舞剧及芭蕾精品十余台,中外歌剧五十余部,歌舞晚会数百场,民族管弦乐、交响乐音乐会数百场。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管弦乐器演奏员(小号)岗1名。
2、声乐演员岗1名。
3、舞台美术岗1名。
4、管弦乐器演奏员(小提琴)岗1名。
5、民族器乐演奏员(笙)岗1名。
6、打击乐演奏员岗1名。
7、芭蕾舞演员岗2名。
8、民族舞蹈演员岗1名。
9、管弦乐器演奏员(单簧管)岗1名。
共计:1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管弦乐器演奏员(小号)岗位。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一年以上管弦乐器小号演奏经验。本市户口。
(2)声乐演员岗位。
声乐演唱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三年以上舞台演唱经验。本市户口。
(3)舞台美术岗位。
舞台戏曲化妆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三年以上舞台戏曲化妆及相关工作经验,本市户口。
(4)管弦乐器演奏员(小提琴)岗位。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一年以上管弦乐器小提琴演奏经验。本市户口。
(5)民族器乐演奏员(笙)岗位。
民族器乐演奏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一年以上民族器乐“笙”演奏经验。本市户口。
(6)打击乐演奏员岗位。
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毕业,30周岁及以下,普通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一年以上民族器乐打击乐演奏工作经验。本市户口。
(7)芭蕾舞演员岗位。
芭蕾舞表演专业毕业,25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芭蕾舞蹈表演经验。本市户口。
(8)民族舞蹈演员岗位。
民族舞蹈表演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一年以上民族舞蹈表演经验。本市户口。
(9)管弦乐器演奏员(单簧管)岗位。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一年以上管弦乐器单簧管演奏经验。本市户口。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上公开发布信息。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9月30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天津歌舞剧院人事科。
2、报名人员须携带的证件、照片: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双面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张。
3、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19日,每天9:00——17:00(中午12:00-14:00休息)。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命题、监考、阅卷等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相关理论基础知识。
2、面试
(1)面试由天津歌舞剧院组织,由上级人事部门、有关专家及院领导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业务能力进行评议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考试结果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X50%+面试X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歌舞剧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歌舞剧院人事科 022-28333916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 022-23311195
天津歌舞剧院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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