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人员6名公告(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办理手续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方式
将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发送至:lhxqfcj@126.com,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0月15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1-4:
陈先生电话:23338559
吉小姐电话:23338550
岗位5:
李先生电话:23338569
特此公告。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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