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阿勒泰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5人(4)
㈥体检
体检时间见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ww.xjaltrs.gov.cn)。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 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3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消防支队文职人员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本人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组织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㈦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㈧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七天公示。
㈨聘用
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为一年。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该岗位总成 绩排名依次递补。
㈩调剂
调剂按符合调剂岗位条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㈡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㈢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㈤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简章》由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altrs.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附件:
1、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地委组织部 0906—2132097
地区人社局综合计划科 0906—2100319
地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0906—2105995
地区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电话 0906—212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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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
阿勒泰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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